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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七批)的通知

时间:2024-06-28 04:50:2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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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七批)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七批)的通知

2007年3月15日 财税[200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附件:

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

  一、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长城安康团体综合医疗保险
  2.长城安康团体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3.长城附加团体补充门急诊医疗保险
  4.长城安康团体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5.长城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6.长城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7.长城安康团体一年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8.长城宝康重大疾病保险
  9.长城附加喜康重大疾病保险
  10.长城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11.长城爱相随年金保险
  12.长城金生利年金保险
  13.长城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4.长城附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5.长城附加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二、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光大永明金保无忧两全保险
  2.光大永明附加金保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3.光大永明附加金保无忧手术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4.光大永明鸿运相传终身寿险(分红型)
  5.光大永明附加两全保险(分红型)
  6.光大永明附加鸿运相传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7.光大永明智取财富山两全保险(万能型)
  8.光大永明附加成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9.光大永明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0.光大永明附加儿童保证保额增加权益两全保险
  11.光大永明无忧宝两全保险
  12.光大永明无忧宝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3.光大永明无忧宝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14.光大永明团体定期寿险
  15.光大永明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6.光大永明团体意外医疗保险
  17.光大永明团体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8.光大永明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19.光大永明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光大永明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21.光大永明金保利两全保险(万能型)
  三、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广电日生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2.广电日生附加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3.广电日生真情呵护附加母婴健康保险
  4.广电日生完美丽人附加女性健康保险
  5.广电日生鸿福附加两全保险(分红型)
  6.广电日生恒丰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7.广电日生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8.广电日生金百利年金保险(分红型)
  9.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0.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
  11.广电日生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2.广电日生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B款
  13.广电日生附加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14.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5.广电日生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6.广电日生附加住院费用报销医疗保险
  17.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A)
  18.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B)
  19.广电日生附加团体住院费用报销医疗保险
  20.广电日生金至尊两全保险(万能型)
  四、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国民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国民附加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
  3.国民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4.国民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5.国民附加学生平安住院医疗保险
  6.国民附加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7.国民学生平安一年定期寿险
  8.国民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
  9.国民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五、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国泰吉利满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2.国泰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国泰关怀101重大疾病健康保险
  4.国泰关怀202重大疾病保险
  5.国泰关怀佳人健康保险
  6.国泰卓越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7.国泰附加卓越团体门诊急诊医疗保险
  8.国泰如意菁英两全保险
  9.国泰如意宝贝两全保险
  10.国泰富贵三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国泰如意101终身寿险
  12.国泰如意三喜两全保险
  13.国泰附加安宜意外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14.国泰附加康健住院日额健康保险
  15.国泰团体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16.国泰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17.国泰附加团体门诊急诊医疗保险
  18.国泰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9.国泰附加团体意外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20.国泰开门红两全保险A
  21.国泰开门红两全保险B
  22.国泰开门红两全保险C
  23.国泰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24.国泰吉利金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25.国泰吉利高升两全保险(分红型)
  26.国泰顺意101终身寿险
  27.国泰顺意100定期寿险
  28.国泰附加学生幼儿一年定期寿险
  29.国泰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30.国泰团体手术医疗保险
  六、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海尔纽约人寿财溢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2.海尔纽约人寿账户式团体医疗保险
  3.海尔纽约人寿真爱人生两全保险
  4.海尔纽约人寿年年得利两全保险
  5.海尔纽约人寿附加特约疾病保险
  七、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海康“安康无忧”两全保险
  2.海康附加“安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3.海康“锦绣前程”两全保险(C款)
  4.海康“一生无忧”两全保险
  5.海康附加“一生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6.海康“如意256”终身寿险(万能型)
  7.海康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8.海康附加康复津贴医疗保险
  9.海康“呵护一生”住院补贴终身医疗保险(2004.5月版)
  10.海康“旺旺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
  11.海康“终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12.海康“摇钱树”两全保险(万能型)
  13.海康附加“摇钱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4.海康“卓越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
  15.海康“摇钱树”终身寿险(A款)(万能型)
  16.海康附加“摇钱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
  17.海康附加“顺心”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8.海康附加“顺心”防癌疾病保险
  19.海康附加“锦绣前程”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海康附加“锦绣前程”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
  21.海康“健康赢家”两全保险
  22.海康附加“健康赢家”重大疾病保险
  23.海康“精彩人生”养老年金保险
  24.海康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八、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合众财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
  2.合众附加社会统筹补充住院医疗保险(2006年修订)
  3.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4.合众附加幸福人生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5.合众永福100年金保险(分红型)
  6.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7.合众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6年修订)
  8.合众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6年修订)
  9.合众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6年修订)
  10.合众长红两全保险(分红型)(D)款
  11.合众长红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
  12.合众永福养老终身寿险(分红型)
  13.合众福寿人生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九、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恒安标准欢笑满堂两全保险
  2.恒安标准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C款)
  3.恒安标准福惠连年两全保险(万能型)
  4.恒安标准幸亏有你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5.恒安标准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6.恒安标准附加团体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7.恒安标准天天向上大学教育金累积式分红保险(A)款
  8.恒安标准天天向上大学教育金累积式分红保险(B)款
  9.恒安标准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0.恒安标准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11.恒安标准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2.恒安标准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13.恒安标准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十、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恒康天安新世代终身寿险
  2.恒康天安附加恒惠宝(B)定期寿险
  3.恒康天安金多多(C)两全保险(分红型)
  4.恒康天安多利宝(B)两全保险
  5.恒康天安安享宝两全保险
  6.恒康天安附加新世代住院补贴终身医疗保险
  7.恒康天安天天康顺住院补贴收入保障保险
  8.恒康天安永康团体医疗保险
  9.恒康天安附加团体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10.恒康天安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1.恒康天安附加团体住院补贴收入保障保险
  12.恒康天安附加团体特需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3.恒康天安天天无忧住院补贴收入保障保险
  14.恒康天安附加安意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5.恒康天安附加安宁宝意外住院补贴收入保障保险
  16.恒康天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7.恒康天安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
  十一、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华安健康一生团体住院医疗(费用型)保险
  2.华安健康一生团体住院医疗(定额给付型)保险
  十二、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华泰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华泰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3.华泰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华泰人寿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5.华泰人寿金玉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6.华泰人寿保中宝终身寿险(分红型)
  7.华泰人寿康恩重大疾病保险
  8.华泰人寿吉年旺两全保险(分红型)
  9.华泰人寿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0.华泰人寿附加防癌疾病保险
  11.华泰人寿保中宝终身寿险(分红型)(延长缴费年期)
  12.华泰人寿附加吉祥学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13.华泰人寿附加吉祥学宝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14.华泰人寿附加吉祥学宝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十三、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院补贴保险
  十四、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金盛全方位两全保险(分红型)
  2.金盛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3.金盛附加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十五、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经典两全保险(万能型)(C款)
  2.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事无忧终身寿险(万能型)
  3.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事亨通终身寿险(万能型)
  4.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点金两全保险(万能型)
  5.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住院补贴健康保险
  6.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永馨意外住院补贴健康保险
  7.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家庭意外住院补贴健康保险
  8.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成长教育两全保险(C款)
  9.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花开富贵两全保险(B款)
  10.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花样年华终身寿险(B款)
  11.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安馨住院补贴健康保险
  12.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金牌保镖重大疾病保险
  13.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牌保镖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十六、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友邦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
  2.友邦利多宝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
  3.友邦永丰宝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附加智尊宝儿童豁免基本保险费定期寿险
  5.友邦儿童二十二周岁期满定期寿险附加合同
  6.友邦儿童定期寿险豁免缴付保险费附加契约
  7.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
  8.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9.友邦附加特别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0.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1.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2.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
  13.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4.友邦附加特别加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5.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6.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17.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
  18.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9.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20.友邦附加孝心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21.友邦附加孝心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22.友邦附加孝心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
  23.友邦附加安行天下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4.友邦意外伤害医药补偿附加合同
  25.友邦附加宝康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6.友邦附加康福终身健康保险
  27.友邦附加玫瑰人生意外整形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
  28.友邦附加永利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9.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0.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1.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2.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3.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4.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5.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36.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37.友邦附加每日住院给付A款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38.友邦附加意外住院给付A款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39.友邦附加每日住院给付B款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40.友邦附加意外住院给付B款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41.友邦附加住院收入及手术D款团体健康保险
  42.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款团体医疗保险
  43.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B款团体医疗保险
  44.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D款团体医疗保险
  45.友邦附加境外紧急住院B款团体医疗保险
  46.友邦附加住院前及出院后杂费B款团体医疗保险
  47.友邦玫瑰人生A款两全保险
  48.友邦玫瑰人生B款两全保险
  49.友邦附加玫瑰人生防癌疾病保险
  50.友邦附加永利住院及手术健康保险
  十七、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门支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十八、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十九、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二十、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二十一、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二十二、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二十三、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瑞福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2.瑞福德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3.瑞福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4.瑞福德费用型团体医疗保险(A款)
  5.瑞福德管理型团体医疗保险
  6.瑞福德银行渠道住院医疗保险
  二十四、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瑞泰附加创富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2.瑞泰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3.瑞泰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二十五、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生命康福来终身寿险(万能型)
  2.生命保得康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3.生命附加定期寿险
  4.生命至禧还本两全保险(分红型)
  5.生命至鑫两全保险(万能型)
  6.生命附加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7.生命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8.生命附加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9.生命金满贯终身寿险(万能型)
  10.生命金福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
  11.生命附加团体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12.生命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3.生命附加团体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14.生命永康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15.生命永惠团体每年续保定期寿险
  16.生命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7.生命永宁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8.生命永乐团体养老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19.生命永乐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20.生命母婴安康定期寿险
  21.生命附加母婴安康医疗保险
  22.生命学生平安定期寿险
  23.生命附加学生平安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24.生命附加团体定期寿险
  25.生命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
  26.生命成长快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27.生命附加成长康乐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28.生命至瑞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29.生命永逸团体终身寿险(万能型)
  30.生命永福附加团体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31.生命腾飞两全保险(分红型)
  32.生命超越两全保险(分红型)
  33.生命腾飞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34.生命金满贯终身寿险(万能型)
  35.生命金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36.生命至爱增额终身寿险(分红型)
  37.生命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38.生命至惠定期寿险
  39.生命金泰两全保险(C款 )
  40.生命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健康保险
  41.生命附加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42.生命附加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43.生命附加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44.生命附加定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45.生命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46.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二十六、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首创安泰金宝贝两全保险
  2.首创安泰附加亲子型保费豁免保险
  3.首创安泰金安两全保险
  4.首创安泰附加定期手术补贴医疗保险
  5.首创安泰附加保险费豁免保险
  6.首创安泰金利安馨两全保险(分红型)
  7.首创安泰惠得利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
  8.首创安泰金万能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
  9.首创安泰小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10.首创安泰团体定期寿险
  11.首创安泰岁岁红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12.首创安泰附加小福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13.首创安泰附加团体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14.首创安泰附加团体手术定额补贴医疗保险
  15.首创安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6.首创安泰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
  17.首创安泰惠得利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18.首创安泰人健康之宝住院补贴终身医疗保险
  19.首创安泰健康之宝终身寿险
  20.首创安泰双盈报福还本两全保险(分红型)
  21.首创安泰双盈报吉还本两全保险(分红型)
  二十七、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泰康尊贵一生终身寿险
  2.泰康幸福一生两全保险
  3.泰康安康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4.泰康附加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
  5.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6.泰康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7.泰康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8.泰康员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9.泰康员福定期寿险
  10.泰康附加员福重大疾病保险
  11.泰康附加员福误工收入保障保险
  12.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13.泰康相伴无忧两全保险
  14.泰康附加癌症提前给付疾病保险
  15.泰康希望之星两全保险(分红型)
  16.泰康附加身故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二十八、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太平高诊无忧附加终身寿险
  2.太平一生终身寿险(分红型)2006
  3.太平锦绣前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6
  4.太平状元附加初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6
  5.太平状元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6
  6.太平状元附加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6
  7.太平丰登两全保险(分红型) 2006
  8.太平寿比南山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006
  9.太平一诺千金终身寿险(分红型)
  10.太平成长型年金保险(分红型)
  11.太平稳得福两全保险(C款)
  12.太平财富定期寿险
  13.太平财富附加两全保险
  14.太平盈盛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15.太平吉祥如意两全保险2006
  16.太平高诊无忧终身医疗保险
  17.太平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06
  18.太平附加重病监护津贴医疗保险2006
  19.太平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2006
  20.太平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06
  21.太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6
  22.太平附加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6
  23.太平卓越医疗保险
  24.太平吉祥如意附加防癌长期健康保险2006
  25.太平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6.太平蓝盾团体账户式医疗保险
  27.太平金盾团体医疗保险
  28.太平环球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9.太平绿洲团体附加公共医疗保险
  30.太平稳得康附加医疗保险
  31.太平稳得康附加医疗保险B款
  二十九、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金利保两全保险(分红险)
  2.附加团体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3.附加团体住院补偿医疗保险
  4.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
  5.金运来两全保险(万能险)
  6.定期寿险附加合同
  7.重大疾病终身保险附加合同
  8.住院医护补贴定期保险附加合同
  9.住院医护补贴终身保险附加合同
  10.金福娃两全保险
  11.附加安康意外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12.附加安康意外医疗保险
  13.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14.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
  15.康居保抵押贷款定期寿险
  16.康居保抵押贷款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17.金色年华两全保险
  18.附加安逸意外医疗保险
  19.附加安逸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20.附加安逸住院补偿医疗保险
  21.美丽人生两全保险
  22.附加美丽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三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2.富贵人生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3.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
  4.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C款)
  5.吉庆有余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6.喜相逢两全保险(分红型)
  7.员工团体综合医疗保险(C款)
  8.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7)
  9.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7)
  10.员工福利团体健康保险
  11.员工福利管理式团体健康保险(A款)
  三十一、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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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解散、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解散、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4]46号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

为了规范期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设立、解散及合并行为,督促公司严格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公司设立、解散及合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设立公司的条件、程序和文件材料

(一)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5、有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6、有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7、全体拟出资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公司法人资格,且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其向期货经纪公司出资;

(2)没有未决诉讼,或者未决诉讼标的金额低于其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没有逃废债务的行为;

(5)没有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自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7)期货经纪公司之间、期货经纪公司与其出资人之间不得相互交叉持股;

(8)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经许可私自受让或者参股期货经纪公司的行为。

拟出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 注册资本、净资产的最低限额均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② 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并且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③ 注册资本、净资产均达到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的,对盈利不作要求,但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

④ 若拟出资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上市公司等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司的,还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8、有利于期货市场的合理布局和规范发展。

(二)程序

1、筹建

(1)申请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应当由全体拟出资人共同指定的申请人向公司拟设立地中国证监会派驻的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2)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文件及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3)中国证监会进行复审,若拟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拟出资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上市公司等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复审后,向全体拟出资人共同指定的申请人出具准予或者不予批准筹建公司的决定,抄送公司拟设立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4)公司的筹建工作应当自收到准予筹建公司的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筹建的,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筹建期限的,应当于筹建期满前三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延期筹建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予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2、开业

(1)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开业申请。

(2)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公司开业申请文件及材料进行审核,对筹建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标准包括:

①申请文件及材料与实际筹建情况相符;

②注册资本足额到位;

③有规范的公司章程;

④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并已经过考核谈话;

⑤从业人员已取得从业资格;

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⑦业务规则、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⑧有符合期货经纪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3)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公司开业申请文件及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4)中国证监会进行复审,向申请人出具关于同意或者不同意公司开业的决定,抄送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5)申请人持《期货经纪公司许可证申领表》(参考格式见附件一)向中国证监会领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6)公司应当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其住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至少保持三十日,且期间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申请文件及材料:

1、筹建阶段

(1)申请设立期货经纪公司的请示(参考格式见附件二);

(2)经全体拟出资人协商认可的期货经纪公司筹建方案,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期货经纪公司筹建进度安排、可行性分析和业务计划书、拟建立的规章制度等;

(3)全体拟出资人关于共同出资设立期货经纪公司的协议;

(4)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拟出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拟出资人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由该会计师事务所重新盖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在下半年提出申请的,还需提供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拟出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拟出资人当年度上半年的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由会计师事务所重新盖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

(5)全体拟出资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由其盖章确认;

(6)各拟出资人股东股权背景情况图(参考格式见附件三);

(7)经全体拟出资人共同指定的筹建负责人的名单、简历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中国证监会认为必要时,申请人须提供地方政府关于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必要性和其他相关事宜的意见。

2、开业阶段

(1)申请期货经纪公司开业的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四);

(2)筹建情况的说明;

(3)公司章程(草案);

(4)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经中国期货业协会备案同意的期货经纪合同样本、经纪业务规则(含网上交易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期货保证金封闭管理协议(草案)及管理制度;
(6)公司的承诺书,承诺截止申请开业之日,公司的股东仍符合中国证监会对期货经纪公司股东的所有条件要求;

(7)公司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名册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明;

(8)公司拟任职的董事、监事、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审查部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名册及其任职资格证明;

(9)拟聘用的其他期货从业人员名册及其期货从业资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拟聘用的其他期货业务辅助人员名册及其无犯罪记录证明;

(11)经营场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及该场地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

(12)拟使用的与期货经纪业务有关的设施情况说明;

(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申请解散期货经纪公司的条件、程序和文件材料

(一)条件

结清受委托的业务,并依法返还客户的保证金。

(二)程序

1、申请解散公司的,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抄送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2、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文件及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3、中国证监会进行复审,向公司出具准予或者不予批准解散的决定,同时抄送公司所在地及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4、公司应当自收到准予解散的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其住所、营业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保持到公司停止运营,且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其间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至少公告三次。

5、公司应当自收到准予解散的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所有期货投资者;并组成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妥善处理全体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和持仓。

6、涉及公司解散的事宜依法处理完毕,公司及其营业部应当分别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解散处理情况报告。

7、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对营业部期货投资者保证金和持仓的处理情况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情况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结合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的报告,对公司处理期货投资者保证金和持仓的情况进行验收,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确认公司已经妥善完成解散事宜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8、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注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的通知,同时抄送公司及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9、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及时收缴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并上缴中国证监会;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及时收缴营业部的《营业部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上缴中国证监会。

(三)申请文件及材料

1、申请解散公司的文件及材料

(1)申请解散期货经纪公司的请示(参考格式见附件五);

(2)期货经纪公司股东会关于解散公司的决议;

(3)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的解散方案;

(4)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妥善处理全体期货投资者保证金和持仓的方案。

2、解散事宜处理完毕后的文件及材料

(1)公司解散处理情况的报告;

(2)公司在指定报刊上公告情况的证明;

(3)公司全体期货投资者保证金和持仓妥善处理的证明;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解散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法律意见书。

三、申请期货经纪公司合并的条件、程序和文件材料

本通知所指期货经纪公司的合并限于《公司法》所规定的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的按照本通知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解散和设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条件

1、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妥善处理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全体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和持仓;

2、合并后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存续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经纪公司持续经营的条件;

3、对被吸收合并的公司的营业部有妥善的处理方案。

(二)程序

1、申请公司合并的,应当由存续公司向其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抄送被吸收合并公司及其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2、存续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3、中国证监会进行复审,向存续公司出具准予或者不予合并的决定,同时抄送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及其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存续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被吸收合并的公司。

4、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和存续公司应当自收到准予合并的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其住所、所有营业部的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保持到公司合并完成,且期间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至少公告三次。

5、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应当自收到准予合并的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所有期货投资者。存续公司应当与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联合组成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妥善处理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及其营业部全体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和持仓。

6、合并事宜处理完毕,存续公司应当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合并处理情况的报告,同时抄送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及其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7、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及其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对期货投资者保证金和持仓的处理情况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情况报存续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存续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存续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场地、设施等,确认其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经纪公司持续经营的条件,且已妥善完成合并事宜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8、中国证监会向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出具注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通知,同时抄送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及时收缴其《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并上缴中国证监会。

9、合并后拟保留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营业部的,存续公司应当向该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不予保留的营业部,存续公司应当向该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终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0、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成公司解散的有关事宜。

(三)申请文件及材料

1、申请公司合并的文件及材料

(1)申请合并期货经纪公司的请示(参考格式见附件六);

(2)合并方案;

(3)存续公司和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关于合并期货经纪公司的决议;

(4)公司合并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保证申请文件及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政策办理合并事宜;

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合并后,合并协议方生效,合并协议生效后才能实际履行;

④ 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合并前,存续公司不得实际控制被吸收合并的公司;

⑤ 公司合并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合格,并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后,存续公司才能以新注册资本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妥善处理其全体期货投资者保证金和持仓的方案;

(6)被吸收合并公司营业部的处理方案;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合并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合并后的文件及材料

(1)合并处理情况的报告;

(2)公司在指定报刊上公告情况的证明;

(3)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全部期货投资者持仓、保证金妥善处理的证明。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5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期货经纪公司许可证申领表》

二、申请设立期货经纪公司的请示

三、拟出资人股东股权背景情况图

四、申请期货经纪公司开业的报告

五、申请解散期货经纪公司的请示

六、申请合并期货经纪公司的请示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证监会办公厅 2004年7月21日印发





附件一:



期货经纪公司许可证申领表


日期:


期货公司名称

(盖章)
 


领证人姓名和

身份证号码
 


领取许可证依据的文件文号
 


许可证类别(打“√”后填写公司或营业部名称)
 
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公司或营业部

联系电话和传真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附件二:

关于申请设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请示



中国证监会:

根据××、××……(全体拟出资人)的协商,我们拟在××(地)设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出资比例为××出资××万元,占××%;……。拟出资形式为现金出资××万元,占××%;……。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向你会申请,请予审批。

全体拟出资人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全体拟出资人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中国证监会××监管局(公司拟设立中国证监会地派出机构)



附件三:

拟出资人股东股权背景情况图

(略)

附件四:

关于申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业的报告



中国证监会:

我们已经按照……的要求,于××年××月完成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筹)的筹建工作。请予检查验收。

本公司(筹)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筹)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中国证监会××监管局(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附件五:



关于申请解散××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请示



中国证监会:

由于……(原因),根据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我公司拟解散。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向你会申请注销本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和××营业部、××营业部、……《营业部经营许可证》,解散本公司,请予审批。

本公司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政策办理有关手续。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中国证监会××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监管局(公司所在地、公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附件六: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合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请示



中国证监会:

由于……(原因),根据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我公司拟吸收合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向你会申请吸收合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合并后拟保留该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营业部、……,拟终止该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营业部、……,请予审批。

本公司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政策办理有关手续。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

劳动部 国家经贸委


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

1995年6月9日,劳动部、国家经贸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发给你们,请据此指导本地区、本部门有关职能机构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
为了指导和规范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要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通过改革,使企业拥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劳动者拥有独立的择业自主权,双方在国家指导和劳动力市场供求机制作用下,通过劳动合同确定各种劳动条件,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企业内部劳动管理制度;使企业拥有工资分配自主权,在职工工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使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参加政府统一的各项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二、企业在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双向选择的原则下,自主决定招用职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跨地区招用职工和招用农民工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办理。
三、企业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以及实行公司制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其余员工均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要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依据劳动合同协调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四、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自主确定经营管理机构,自主设置本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职务。在企业内取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国家干部身份。对经考核不适应担任管理、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安排到工人岗位上工作;对经考核符合管理、技术职务要求的工人,可以聘用为管理、技术职务人员;对各类岗位都建立企业内部的竞争上岗机制。
五、企业应建立健全科学的劳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行业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制定企业的具体标准,在法定工时内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量,完善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班制,改进作业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
六、企业可在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按照国家的《集体合同规定》,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七、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被裁减的人员,可依据企业开具的名单和有关证明到当地劳动部门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各地劳动部门应认真接收被裁减人员,并运用现有失业保险基金保障其基本生活,提供职业介绍、转业训练、生产自救等再就业服务。
八、企业应向被裁减人员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其数额按被裁减人员被裁减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被裁减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九、企业应制定富余人员安置计划,积极做好富余人员安置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予指导、帮助和扶持。企业可以从盘活存量资产的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本企业现有富余人员的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
对企业新办安置富余人员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其减免所得税的政策,按国务院《国有企业安置富余人员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执行。
十、企业应在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以下简称“两低于”)的原则下,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水平。
组建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的工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劳动部、国家体改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497号)执行。
未实行公司制的,盈利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按“两低于”的原则确定年度的工资总额增长率,也可以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亏损企业均实行工资总额与减亏指标挂钩办法。在工效挂钩工作中要加强企业间的横向比较,严格核定挂钩基数,并按“两低于”的原则确定浮动比例;要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清算应提工资,杜绝挂上不挂下的现象。
十一、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企业执行“两低于”原则的情况,依法纠正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加工资的现象。
十二、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经营者年薪与职工工资收入分离,与企业生产经营成果(主要依据利润或减亏指标)、责任、风险和资产保值增值相联系。
实行公司制的企业,经营者年薪由企业董事会确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对经营者年薪水平提出指导意见;未实行公司制的企业,经营者年薪由劳动行政部门会同经贸、财政部门确定。
十三、企业在全面进行岗位劳动评价和职工劳动贡献考核的基础上,建立充分体现按分配原则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其他内部分配制度,依据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自主确定企业内部各类人员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合理拉开工资差距,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职能。企业要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收入结构,实行收入工资化、货币化。
十四、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工资支付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并把对职工个人的工资收入支付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义务相结合,严格代扣代缴职工和经营者个人所得税。
十五、企业所在地区政府要将社会保险改革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国家规定推行养老、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进行工伤、医疗和女职工生育保险改革试点。要加快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尽快实现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职责的社会化。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必须把企业纳入本地社会保险网,建立工作关系,并对企业给予具体的业务指导。企业必须积极参加所在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已参加行业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可不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统筹)。大型企业内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相配合,努力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十六、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状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应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十七、企业要着眼于长远发展,努力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制定岗位规范,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考核评定工作。
十八、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劳动法制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制定的有关劳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抄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企业应自觉接受劳动监察,提供真实情况,认真执行劳动监察机构的处理决定。
十九、本办法目前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现代企业制度百家试点企业。
二十、本办法由劳动部负责解释。